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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be365  发布时间:2015-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一、业务描述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Ø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Ø          县级业务。

二、政策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三、报送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件。

四、基本流程

 

五、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录入变更登记内容,涉及税种登记信息变化的,变更税种登记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当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六、办理地点

华蓥市政务中心国税办税大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3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12366,0826-482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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