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换版、损毁等原因缴销发票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Ø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Ø 县级业务。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三、报送资料
(1)《发票领用簿》。
(2)需缴销的发票。
四、基本流程
五、基本规范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六、办理地点
华蓥市政务中心国税办税大厅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8:3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12366,0826-48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