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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离婚证
be365  发布时间:2015-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一、事项名称:补领离婚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三、申请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离婚证》遗失、损毁,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四、办理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五、办理地点:各区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六、办理流程:

  外部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内部程序

  1.婚姻登记处受理;

  2.登记员审查;

  3.填写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4.颁发离婚证。

  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办理时限:当即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离婚证》证书费:每对9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农民修建自用住房缴纳税费、婚姻登记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01)45号)。

十、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证室

十一、联系电话:0826-482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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