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be365  发布时间:2017-12-12 作者: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中省市出台了一系列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政策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此外,各地各学校还建立健全了社会帮扶体系,多途径开展了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主要对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面占在园儿童的10%,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即每学期500元)。监护人可向幼儿就读幼儿园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作业本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学生每人每天5元(全年1250元),小学生每人每天4元(全年1000元)。贫困寄宿生可向所就读学校申请。

三、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免除比例占在校学生的30%。在免学费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学生的30%。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标准:扩权试点县1950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按在校总人数的20%确定享受助学金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

五、救助贫困大学新生政策 为帮助贫困大学新生上学,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每年救助1000名贫困大学新生政策。按照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

同时,当年考上大学的贫困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高中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

六、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七、高等教育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8%,资助标准分为3档:每生每年2000元;每生每年3000元;每生每年4000元。

(四)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研究生。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

咨询电话:

广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248677

前锋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889268

华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823663

岳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231891

武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227445

邻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22408

广安经开区社农局:2296210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2672283

协兴园区人社局:2990011

广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364388

上一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办事指南
下一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办事指南
分享到: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