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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登记办事指南
be365  发布时间:2017-1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1月1号施行)。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人员。

    三、申请材料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

    四、办理程序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部门提供就业服务信息→求职人员与用工企业对接,进行求职双向选择。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当日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华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与就业援助股窗口。

    八、联系方式

    窗口联系人:赵文俊        联系电话:0826-4839841

    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826-4830135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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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华蓥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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