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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
be365  发布时间:2017-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户口簿到相应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拍摄身份证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

第三步:接到领证通知后到办证点领取身份证(也可办理快递邮寄到指定地点)。

五:办理时限

办理:当即办理

发放:自办理后原则上六十日之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

六、收费标准:

初次申领:20元

七、联系(办理)地点

户口属于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的在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二楼服务大厅),户口属于各乡镇的在各乡镇派出所办理

八、联系方式

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826-4892110

古桥派出所:0826-4861116

华龙派出所:0826-4821248

明月派出所:0826-4722110

永兴派出所:0826-4371203

禄市派出所:0826-4871989

天池派出所:0826-4331209

阳和派出所:0826-4572178

高兴派出所:0826-4551622

观音溪派出所:0826-4782426

溪口派出所:0826-4661132

庆华派出所:0826-4686110

红岩派出所:0826-4337110

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826-4832196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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