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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原来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是否要退还?
be365  发布时间:2015-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答:不需要退还。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经过批准再生育的,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上一条: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放弃生育二孩的有没有奖励政策?
下一条:对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经生育的符合单独条件的夫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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