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华府办发〔2012〕135号文件规定,以下308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经市华蓥市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房管所、公安局、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复核,现予公示。广大群众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或反映情况,可在2014年10月15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华蓥市城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337822358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