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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be365  发布时间:2017-12-04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4日-2016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26-4822370

通讯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85号3楼华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蓥市高兴、永兴、阳和、观音溪、明月、溪口、庆华镇管道燃气经营项

华蓥市高兴、永兴、阳和、观音溪、庆华、溪口、明月镇

广安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项目供气区域为华莹市永兴镇、明月镇、阳和镇、高兴镇、观音溪镇、溪口镇、庆华镇七镇,主要建设从华蓥市至溪口天然气供气管线。管线由中石油重庆气矿华蓥输配站接出,后沿华蓥至溪口乡镇公路敷设,从华蓥市门站经明月镇、阳和镇、高兴镇、观音溪镇、庆华镇至溪口镇,主管线至各镇城镇管网均设调压站,管线全长为42590m。起始端切断阀门利用中石油重庆气矿华蓥市输配站的切断阀,末端利用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溪口镇输配站的进口切断阀。管道设计天然气输量为6000m3/h,设计压力为0.7MPa,运行压力为0.2MPa-0.6MPa。。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万元,占总投资的4.44%。

1、废气: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随即消除。

2、废水:施工生产废水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较少,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区域内居民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会对项目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土、石方部分就地回填,其余极少量的根据地形回填至低洼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经过收集后交由华蓥市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昼间噪声小于70dB(A),夜间不施工。

上一条:关于2017年12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7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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