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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be365  发布时间:2015-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申请,在增值税税控系统中对纳税人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Ø      国税业务。

Ø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报送资料】

    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相关变更信息,符合的即时变更纳税人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信息;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不予受理原因。

    (2)变更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变更;纳税人除名称外其他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变更;纳税人发行授权信息变更;因纳税人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损坏,而对其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进行变更;因纳税人开票机数量变化而进行发行变更;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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